一、事项名称
遗体捐献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红十字会、北城新区府佑大厦B座1001房间
四、办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二)捐献人捐献行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捐献人生前自愿捐献遗体的,其近亲属应当尊重捐献人的捐献意愿。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本人照片。
六、基本流程
(一)咨询。致电当地红十字会 ,告知办理相关事宜。
(二)登记。到所在地红十字会领取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表,听取工作人员讲解填表注意事项,完成登记。
(三) 存档。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上交红十字会存档 完成登记表存档。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办理。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9-872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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