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有了新突破,截止目前已实现遗体器官角膜捐献79人,132位病患者获得新生,24位患者重获光明。其中,兰陵县捐献者李北京父亲李再响被推举为“大义临沂人”,有力推动了捐献事业新发展。
遗体、器官(组织)捐献服务指南
一、 事项名称
遗体、器官(组织)捐献服务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2003年1月12日通过,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遗体捐献工作,负责遗体捐献的组织和监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负责遗体捐献的具体工作;第十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负责遗体捐献的登记工作?!?/span>
(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5年5月6日通过)第十条:“(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span>
三、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红十字会、北城新区府佑大厦B座10楼1003室。
四、办理条件
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自然人;生前未表示捐献意愿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其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自然人。(须经配偶和所有直系亲属一致书面同意才能办理)
五、申请材料
山东省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申请登记表 (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登记报名;
?。?/span>二)申请人逝世后,由执行人通知登记机构或接收单位;
?。?/span>三)由登记机构协调接受相关事宜;
(四)接收单位尽快到达现场,接受遗体、器官(组织);
?。?/span>五)颁发捐献证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8726173。